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三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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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武口区隶属于宁夏自治区石嘴山市,是石嘴山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商贸和信息中心。位于宁夏北部,是因煤而立、因工而兴的老工业城市,是宁夏工业重镇石嘴山市党政机关所在地,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“先进城区”。大武口区成立于1973年6月,辖2个经济开发区、10个街道、12个行政村和51个社区。区域面积1008平方公里,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80平方公里;2013年常住人口29.36万人。2013年,大武口区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9.53亿元。大武口区成立于1973年6月,辖2个经济开发区、10个街道、12个行政村和47个社区。其中,2个经济开发区、10个街道为:长胜街道、朝阳街道、人民路街道、长城街道、青山街道、石炭井街道、白芨沟街道、沟口街道、长兴街道,锦林街道;星海镇,隆湖经济开发区。2012年,将全区47个社区调整为51个。北纬38°53″-39°5″,东经106°20″-106°30″,南以西汝公路为界,北邻简泉农场场部,东以三二支沟为界,西与贺兰山接壤。区域面积1008平方公里,总土地面积877平方公里,是石嘴山市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机构所在地。大武口区位于贺兰山东麓沿山地段,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。